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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政治学系长聘教授孟天广等在《江苏社会科学》撰文指出,随着全球超过半数的人口聚集于城市空间,城市已成为人类生活的主要场域。长期以来,国外智慧城市治理主要以数字技术为驱动来感知城市客观世界和物理空间,形成了“物感城市”模式。但该模式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目的性,难以感知城市空间的主观世界和社会系统。与之相对的是,我国逐渐实践出以感知和回应市民诉求为核心的“人感城市”模式。该模式以技术赋权与技术赋能为作用机制,以市民诉求为传感器,以扁平化结构驱动多主体协同治理,进而提升城市民意识别、风险研判、协商议事、科学决策和施策评估五方面的能力。
物感城市和人感城市都试图通过数字技术汇聚和分析城市空间内要素来感知、理解和优化城市运行,但二者存在五个方面的明显差异。在驱动来源方面,物感城市立足于有关物的数据,即物感数据;而人感城市更强调有关人的数据,即人感数据。在感知范畴方面,物感城市擅长于感知城市运行的客观空间和物理系统,而人感城市则对主观空间和社会系统具有更强的理解能力。在参与主体方面,物感城市的建设和运营主要依靠政府和科技企业;而人感城市则需要政府、科技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其中后两者作为社会主体的代表体现了人感城市强调技术赋权社会的特征。在治理结构方面,物感城市主要采用中心化、串联式的治理模式,而人感城市则转向扁平化、并联式的治理模式。在优先目标方面,物感城市聚焦城市整体性,旨在提高城市运行的效率和绩效,而人感城市则重视人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性和目的性。
概言之,人感城市模式的逻辑起点是人本主义,其机制在于技术赋权驱动城市治理的理念转变、制度变革和机制创新,进而构建超越“物感城市”的智能化城市治理模式。进入数字时代,我国智慧城市治理应走向“物感城市+人感城市”的发展路径,既要感知城市的物理空间,也要理解城市的社会系统,二者融合才能充分理解城市空间的复杂性和多维性,针对城市复杂问题形成解决方案。(悦琪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