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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理由“亮亮底”法律明白人评一评

检察日报   2021-12-08 17:54:35

本报讯(通讯员樊夫 佟建轩)日前,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一场听证会上,申诉人老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原来,老马与某公司因房屋租赁等产生纠纷。老马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该公司相关人员对其丢失的财物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老马先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今年6月,老马来到通州区检察院,向该院申请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进行监督。该院经调查核实,查明该案确实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不予监督立案的决定。

决定作出后,老马连续拨打该院控告申诉举报电话、案件具体承办部门电话以及12309检察服务热线,表示对检察机关决定的不理解。

“老马连打三个电话表达不满,说明我们释法说理的工作没有做到位。”该院分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王立新表示:“应该给老马‘亮亮底’,请法律专家评一评,解开老马的心结。”在征得老马同意的情况下,通州区检察院决定以简易听证的形式对其再次进行答复,同时邀请资深律师作为听证员。

王立新主持了这次简易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老马详细阐述该院所认定的事实、不予监督立案的理由与法律依据。听证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分别听取检察官以及老马的发言,认为检察机关的决定于法有据,并无不当,并为老马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新思路。老马最终认可了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并因为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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